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嘉禾新村

嘉禾新村目前的發展對於文資保存的觀點來看,確實相當不利,尤其在一些地是屬於私人產權時,委員的意見通常是會比較偏向地主權益的維護。不過倒是很 同意一位朋友的看法,嘉禾新村應該算是內容豐富的「歷史性都市景觀」(Historic Urban Landscape),而非「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

就眷村本身部分建物本身來看,因多是加強磚造,因此確實沒太多保存價值,大概就只有前面幾戶以前一些退伍將軍的官邸比較有保存價值,然而,就如同我之前的 說明,嘉禾新村的價值是在它整個空間的涵構與組成型態,巷弄之間的聯繫,兩戶之間的連通與呼應,戶外轉折的樓梯,向外挑出的陽台,過去可能充當曬棉被的大 露台,都是讓這整個社區活潑生動的趣味所在。而我相信,這不是另外再請建築師另外天馬行空或依樣畫葫蘆的方式就可替代的。因為它的有機性及經過歲月沖刷出 來的歷史斑痕是無法取代的。

也因為如此,嘉禾新村這樣牽涉更複雜的產權問題時,就更需要更細膩的操作與審視,部分拆除不是不可以,如何部分修復重整亦是可以考慮的方向,同樣的,部分私人產權的權益也必須顧及,這包括了不斷的溝通及尋求其它的補償方案,這包括在同社區但不同地號的重建,或者新建、重整的屋舍必須遵守社區本身專設的管理規則,以符合整體風格的統一及容積的管制等等,而非只有零與一的兩種結果。

衷心覺得這案子能有更多的都市規劃師、古蹟相關人員及社會人士的參與和關心,唯有集結更多人的智慧,這個案子,才會有更圓滿的結果出現。文化局的官員,該深思謹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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