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關鍵在於,主張執行之人專注在「因果循環」的伸張,殺害者起了個因,社會則希望看到一個果的完成。這即是主張執行一派所謂的伸張正義。多數人也採納了這個觀點。但說實在的,贊成者與是否能藉此達到嚇阻作用是完全不相干的事,無法扯為一談,這是贊成者失敗的原因。
同樣的,反對者一再強調過去制度的缺失,並以此宣揚特定理念及原則時,卻一再忽略贊成方所專注的事件起始的「因果循環」概念,卻一直引述過去失敗的案例, 則是反對方同樣失敗的因素。雙方都無法說服對方,看似很通但不通的邏輯持續空轉,恐懼與恐慌由淺層持續滲透到每個人心理,只有加速社會的分化與相互仇恨, 出口無處宣洩。
位居高位的司法界滾滾豬公,是否有思考到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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