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如果文化若不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那也別談什麼文化主體性了。

文化若不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文化的體質就一直不會健全,從文建會到文化部一直在用經濟部的思維方式,用商人的模式管理,重成效、效率、結果,用小腦想也知道不會好。

所以當文化一旦被抽離,弄出所謂的文化園區、文創園區就是科技園區的便宜行事,用大房東、買辦文化的概念在推行,所以社會也用一種看秀看馬戲表演的心態在 瀏覽,是的,看看就好,沒多少人想跨入那道門,食衣住行四大民生,永遠缺乏更深層的文化養成與底醞,文學、音樂、藝術、戲劇、電影都像是四大民生外的珍奇 異獸,生活的抒壓調劑品,那你還能指望什麼文化願景,談什麼文化高度?光有藝廊展館、音樂演唱場所,沒有能夠自給自足的上下游產鍊,文化場景、音樂場景、 戲劇場景又怎可能健全發展?沒有相對應的人民水準,再好的創作者都只有面對空蕩蕩的台下。

如果文化若不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那也別談什麼文化主體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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