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新修改過的勞基法版本系列2

本來是不太想寫這篇的,看執政黨會不會回頭是岸,但今天這結果如此,那也只好來討論一下吧。

這次修法三讀通過後,各方就紛紛以自己有限的職涯經驗大談他自己支持或反對新的勞基法版本,倘若以我曾待過的四種不同產業經驗,新修改過的勞基法版本根本就已經是行之好幾十年的常態,都是血汗產業,說穿了這次修法只是保障讓這些產業的公司聘僱行為是合法的。它或許不會更糟,但絕對不會變更好。

大家知道有個英文字詞「time-consuming」意思是耗時的、耗費周章、很厚工的意思,如果說在十幾年前提出這觀念,大家可能還不是很瞭解,然而這十年經過社群網站的洗禮,網路科技不斷翻新的玩法,科技電影的故事,大家應該逐漸知道,其實「時間」才是每個人最大的資產,不論貴賤貧富,大家的時間都一樣。

資本主義與工業革命從人類社會被發明以來,其中兩個最重要的核心概念就是「time-saving」和「time-consuming」,今天若哪個天才,能夠同時幫資方解決這兩個問題,那他一定是第一個被重用的人,而且不管去哪裡都受到歡迎。基本上,這是每個成功的老闆/雇主/公司都知道的概念,用最「time-saving」的方法去解決最「time-consuming」的難題。問題是,很多勞工應該都不知道吧。

所以我們在過去甚至現在都還時有所聞,某資深員工為公司付出心力一輩子,最後卻被公司以不當手段開除,資深員工覺得就算他沒功勞也有苦勞,所以雇主應該感激他,他跟雇主之間「應該」很有交情才對,但問題是,許多雇主都不這麼想,公司的勞動契約已經寫得很清楚,如果沒有法律強制力,那能偷哪揩油就盡量偷,這大概很多雇主都這樣想。

新創公司跟剛創業的先略過不談,因為那是非常時期,員工打混摸魚的現象也先暫略過不談。

就平時白日的工作時間,這部分是社會化下的共識。某些產業因產業需求會有不同的工作時間如服務業、零售業,這勞顧雙方都會事先講清楚,也都不會有太多爭議。
爭議大多發生在,超出法定規定工時的時間,該怎麼衡量其價值?事實上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往往半夜前的兩小時所產出的價值是常遠高於他白天那無結果的時間,或某個工作就是要花長時間一氣呵成,但如何讓別人不覺得你是在「consuming their time」這就是許多雇主該仔細思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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