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2日 星期一

weenybopper & teenybopper

不不不,我絕對不是要來闡釋這兩個名詞或他們的社會現象。我只是覺得流行音樂發展到現在勢必已經成了消費文化的一部分,而且這部分的市場恐怕是會越來越小,然後到一谷底就會穩定。但這兩種名詞的出現意味著過去「兒童應該聽兒歌」的觀念其實正在逐漸消失中,取而代之的就是在消費時代與電視影音攻佔下的流行歌曲,而這現象在英國應該是已經發生了吧?正所謂披頭四的歌曲被納入教材,不就是一例,但小學生或青少年熱中流行音樂除了凸顯電視媒體的強大入侵外,其實也說明了在這樣一個重視消費的時代,搶發聲權及曝光率其實是更加重要。

所以所謂「吞世代」(Tweens)的興起,在我看來決不會是七、八年級的專有現象。這是消費主義興起後,不斷發展出的結果,因此這現象一定會在未來的九年級身上看到,即使九年級以後有他們另外的特色,今日這些「吞世代」的影子多少都會殘留在他們身上。

而且說的狠一點,七、八年級有這些現象也是我們四、五年級所造成的,所以不要怪別人,要怪就怪你曾經也是這十幾年來資本商業極端發展下的間接助紂為虐者。

有小孩的各位朋友們,要小心了,「吞世代」其實就在你家孕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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